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2015年四川省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4〕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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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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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2014—2015年四川省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6日

2014—2015年四川省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

為確保完成全省“十二五”節能減排降碳目標,促進四川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23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行動方案。

工作目標:2014—2015年,單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分別下降2%、2%以上。2014年,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1%、1%、1.4%、4.5%以上;2015年,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控制在2014年排放水平,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4年基礎上分別下降1.5%、3.5%。

一、進一步挖掘結構節能減排降碳潛力

(一)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服務業。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物產業、節能環保等領域重點培育100個戰略性新興產品,力爭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10%。加快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62號)、《四川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突出四大重點領域,實施五大重點工程,推進十大節能環保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到2015年,節能環保產業產值達到1000億元。推進服務業發展提速、比重提升、水平提高,力爭2015年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較2013年上升1個百分點。

(二)積極化解過剩產能和淘汰落后產能。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10號),嚴把項目準入關,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者備案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對產能過剩行業項目建設,市(州)須制訂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做好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行業項目清理整頓工作,對違規在建項目和建成違規產能進行全面清理、分類處理。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2014年全省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30萬噸、煉鋼產能160萬噸、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340萬噸、平板玻璃190萬重量箱,確保提前1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任務。2015年,圍繞鋼鐵、建材、輕工等重點行業再淘汰一批落后生產能力,形成2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三)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大力開發可再生能源,有序發展水電,加快開發利用頁巖氣、風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進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合理調控新增能源消費,積極拓展清潔能源消費,全力消納清潔能源,鼓勵消費分布式能源。嚴控煤炭消費總量,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比重提高到32.9%,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 40.7%。

(四)實施嚴格的能評環評制度。嚴格執行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能耗等量或減量置換政策,新建及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強度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承接產業轉移應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標準,禁止落后產能轉入。落實國控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環評審批總量倍數替代政策,嚴禁審批沒有總量指標來源的建設項目。對能源消費超出控制目標、節能減排目標未完成地區,限制新上高耗能項目,暫緩新建高耗能項目的能評審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項目環評審查。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規范評估機構,優化審查流程。

二、實施節能減排降碳重點工程

(五)積極推進節能重點工程。大力實施鍋爐窯爐改造、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等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形成年16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建設節能重大技術示范工程,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確保按期完工并發揮節能效益。大力推廣高效節能電機、鍋爐、汽車、照明等產品。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推進“煤改氣”、“煤改電”等替代工程,加快淘汰低功效、重污染的小鍋爐,2015年底前淘汰落后鍋爐2000蒸噸(具體任務附后)。

(六)大力推進減排和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加快實施水泥、玻璃、燃煤電廠脫硝,煙氣旁路物理切斷、燒結脫硫改造,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屬污染防治等重點減排工程(具體任務附后)。強化規?;笄蒺B殖場污染治理,到2015年,完成2000家規?;笄蒺B殖場和養殖小區治理任務,治理規模800萬頭以上。加快推進藏區、彝區縣城建設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加快建設成都萬興、巴中、涼山西昌等城市生活垃圾環保發電設施。到2015年,全省實現新增城鎮生活污水日處理能力90萬噸,設市城市生活污水、垃圾處理率分別達到85%和95%,力爭實現縣縣建有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的目標。加快污泥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2015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50%。

(七)實施資源綜合循環利用重點工程。研究制訂推進我省園區循環化改造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單位建設。繼續推進“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建設工作,加快再制造產業示范項目建設。推動國家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示范基地和骨干企業建設,加大選礦廢渣、冶煉廢渣、粉煤灰等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力度,提高全省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快推進成都、綿陽、自貢等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進一步做好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到2015年,秸稈資源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

(八)實施機動車污染治理工程。加大黃標車及老舊車輛尤其是中重型載貨和中大型載客黃標車的淘汰力度,完成國家下達我省17.6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輛淘汰任務(具體任務附后)。2014年底前全面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柴油。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研究制訂機動車提前淘汰補貼的相關政策和黃標車區域限行(禁行)、車輛限號等措施,增加管理減排量,減少氮氧化物排放。實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強化新生產車輛和車輛上戶的環保監管。

(九)強化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實飲用水源地保護制度,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上游水源涵養區的建設和管理。繼續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強化出川斷面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嚴格水功能區管理。強化造紙、印染、化工、食品、釀造等重點行業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大清潔生產實施力度。到2015年,重點行業單位工業增加值水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以上。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農村、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三、狠抓重點領域節能減排降碳

(十)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降碳。實施工業能效提升計劃,加強電機、變壓器、鍋爐等重點用能設備節能改造。全面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強化主要產品(工序)和重點用能設備能耗(能效)標準限額管理。實施工業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建設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和低碳工業試點示范園區。支持開展區域綠色轉型發展試點工作,加快推進鉛酸蓄電池、再生鉛等重污染行業綠色發展。持續深化省千戶工業企業節能行動,推動工業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建設。2014—2015年,工業領域新增節能能力200萬噸標準煤以上,全省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3%以上,千戶企業“十二五”累計實現節能1000萬噸標準煤。

(十一)推進建筑節能降碳。深入開展綠色建筑行動,落實星級綠色建筑項目財政獎勵政策。制訂加快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試點。機關、學校、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資或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以及綠色生態城區等示范性項目,必須按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墻體材料革新工作,督促第四批30個縣完成禁粘禁實任務。力爭到2015年底,全省綠色建筑面積達到3200萬平方米。

(十二)強化交通運輸節能減排降碳。加快建設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進成都國家低碳交通運輸體系試點城市建設。深化“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實施高速公路不停車自動交費系統聯網工程。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深入開展成都、瀘州等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工作。積極發展現代物流業,推行甩掛運輸試點,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大力發展公共交通。2014—2015年,公路、水路和港口實現節能量15萬噸標準煤。到2015年,公路、水路運輸單位周轉量能耗及港口生產單位吞吐量綜合能耗比2013年下降2.3%。

(十三)抓好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加強公共機構用能管理,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及考核辦法,開展既有辦公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公共機構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研究制訂《四川省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辦法》,將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建設,完成國家第二批示范單位創建任務。2014—2015年,全省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年均降低2.2%。

(十四)推進商業及民用節能減排降碳。在商貿零售業和旅游行業開展節能減排降碳行動,加快實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置標準。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四、加強節能環保低碳技術和產品推廣應用

(十五)加強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加大節能減排低碳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實施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開展高效節能、廢棄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實施重點行業低碳技術創新示范工程。推動組建節能減排技術與裝備產業聯盟,繼續加大節能減排科技研發力度。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創新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

(十六)加快先進技術推廣應用。積極推薦我省重點節能低碳技術和重大環保技術納入國家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和推廣機制,定期發布重點節能低碳技術目錄。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余熱發電、先進煤氣化、高壓變頻調速、干熄焦、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等節能技術及設備。推廣干法和半干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流化床處理技術工藝及設備,垃圾滲濾液、鄉鎮新型生活污水、集約化畜禽養殖廢水處理等減排技術工藝及設備。支持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鼓勵探索開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

(十七)鼓勵節能環保產品消費。繼續推進節能(節水)產品、低碳產品、環保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加強標識、認證質量的監管。落實居民購買節能環保產品相關補貼政策,鼓勵居民購買新能源和節能環保汽車,購買節能空調、電視、洗衣機、熱水器等節能產品。繼續組織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落實政府節能環保產品采購政策,逐步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

五、強化節能減排降碳激勵約束政策

(十八)強化財稅支持。完善財政扶持政策,整合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采取補助、獎勵、貼息等方式,加大對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研發推廣、節能環保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污染治理、園區循環化生態化改造、低碳試點示范、城鎮及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支持力度。認真落實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所得稅減免政策,落實國家促進資源綜合利用等稅收優惠政策。

(十九)推進綠色融資。加強銀政企合作,搭建對接平臺,大力發展綠色信貸。加大對節能減排降碳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嚴格控制對“兩高”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加快推進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或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掛牌,開展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發行公司債、企業債、中小企業私募債。鼓勵金融機構向節能低碳企業提供一攬子綜合服務。建立節能減排信息共享機制,將企業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等信用信息納入征信系統,作為綜合授信和融資支持的重要依據。積極引導多元投資主體和各類社會資金進入節能減排降碳領域。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

(二十)完善價格政策。推進銷售電價結構調整,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對產品超過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嚴格落實燃煤電廠脫硫、脫硝、除塵電價政策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落實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完善污水處理費政策,研究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完善污水處理費撥付機制,將減排效果作為撥付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完善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提高收繳率。

(二十一)完善土地政策。將節能減排降碳重點項目、節能環保產業重點項目、節能環?;A設施重點工程優先列入省重點項目年度計劃,優先保障用地。加強對產能過剩行業項目用地管理,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從嚴控制建設用地。進一步做好淘汰落后產能、關停過剩產能騰出土地再利用工作,依法處置閑置土地,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效率。

六、進一步發揮節能減排降碳的市場化機制作用

(二十二)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綜合環境服務。鼓勵和支持大型能源企業、能源設備制造企業、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培育壯大節能服務產業。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鼓勵采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

(二十三)探索推進節能量、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推動節能量交易試點,制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探索能源消費超出增量控制目標的地區和企業新上項目能耗指標通過市場購買方式獲得。研究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在部分區域、部分領域實行新建項目的污染物總量指標通過交易方式有償獲得。研究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自愿減排機制,探索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二十四)推行能效領跑者制度。推動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鼓勵和引導鋼鐵、有色、化工、電力、建材、煤炭、機械、紡織等工業企業和機關、學校、醫院、商場、機場等單位參與能效“領跑者”活動。落實能效領跑者相關扶持政策,鼓勵企業開發生產超高能效的家電等產品,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高效節能產品。

(二十五)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大力推進差別電量計劃和替代發電,優先安排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非化石能源及余熱余壓、頁巖氣、煤層氣、填埋氣、煤矸石和垃圾等發電上網。按照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績效排序,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發電機組發電上網。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建設電力需求側平臺,推廣在線監測和電能服務。電網企業要確保完成年度電力電量節約指標,電力用戶要積極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提高電能利用效率。通過推行電力需求側管理機制,2014—2015年每年節約電量原則上不低于上年售電量的0.3%,節約電力不低于最大用電負荷的0.3%。

七、加強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二十六)完善法規標準。組織實施《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實施辦法》,研究制訂《四川省大氣灰霾污染防治辦法》、《四川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四川省節能監察條例》等,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認真實施國家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完善主要產品(工序)單位能耗及節能監測、設計規范等地方標準,落實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值要求。

(二十七)完善預警調控機制。加快建設全省節能降碳綜合管理系統,提高能源消耗、溫室氣體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計量與統計能力,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降碳的計量、統計、監測、核查體系。強化統計監測,提高預判預警能力,定期發布各市(州)、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數據公告。加快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到2015年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達到75%,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80%,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達到95%。

(二十八)強化執法監察。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力爭到2015年基本建成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發揮能源監管派出機構作用,加強能源消費監管。節能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萬家重點用能單位、工業千戶企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落實情況專項監察。環境保護部門要結合“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和“環保執法檢查年”活動開展專項執法,公布違法企業名單,嚴肅查處違法企業,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通報或掛牌督辦。依法查處違法排污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八、強化目標責任落實

(二十九)強化目標責任考核。各市(州)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降碳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控制本區域能源消費增長和污染物排放總量,嚴格實施單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減排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責任考核。對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地區,必要時請省政府領導約談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有關部門按規定進行問責,相關責任人在考核結果公布后的一年內不得評選優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對超額完成“十二五”目標任務的地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貢獻大小給予適當獎勵。

(三十)落實重點地區責任。宜賓、阿壩、涼山等節能降碳目標和宜賓、資陽、甘孜、涼山等減排目標完成進度滯后的地區,要抓緊制訂具體方案,采取綜合性措施,確保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降碳目標任務。年能源消費量120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成都、攀枝花、德陽、綿陽、內江、樂山、達州等重點用能大市,要在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前提下多作貢獻。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對年能源消費量30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縣(市、區)實行重點管理,出臺措施推動多完成節能任務。成都、攀枝花、宜賓、內江、綿陽、達州、廣安等氮氧化物排放大市,要盡可能多削減氮氧化物,力爭2014—2015年實現氮氧化物減排20%以上。

(三十一)明確相關部門責任。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多方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省發展改革委要履行好省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會同環境保護廳等有關部門加強對地方和企業的監督指導,抓緊制訂對進度滯后地區的幫扶督辦方案,密切跟蹤工作進展,督促行動方案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環境保護廳等要全面加強監管,其他各相關部門也要抓緊行動,共同做好節能減排降碳工作。

(三十二)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對參加國家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和省千戶企業節能行動的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企業要嚴格遵守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及標準,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資金投入,及時公開節能環保信息,確保完成目標任務。在川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要積極發揮表率作用,把節能減排任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在加強企業自律、樹立行業標桿、制訂技術規范、推廣先進典型等方面的作用。

(三十三)動員全社會參與。積極開展節儉養德全民節約行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調動社會公眾參與節能減排的積極性。鼓勵對政府和企業落實節能減排降碳責任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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